为更好地了解健康学院教师授课情况,把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是否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引导的动向,共同促进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,决定实行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听课制度。
一、听课人员
健康学院党政领导负责人。
二、听课次数
不少于每月一次。
三、听课范围及方式
健康学院全体教师(包括外聘教师)承担的课程,可采取集体听课、集体评议的方式,也可以采取单独随机听课的方式。
四、听课要求
1.应当遵守课堂教学管理规定,每次至少听完1节课;
2.听课后填写《听课记录表》;
3.在听课过程中发现问题的,应及时妥善解决并及时课后集体评议;
4.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、备课情况、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气氛等做出评价和分析,并及时将听课的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。
五、听课管理
1.召开学生座谈会,结合学生反馈意见与听课情况,对教师任课情况做出合理评价;
2.听课记录表由教务员负责收齐后存档。
健康学院党总支
2018年3月9日